并不是我想敲一下警钟,事实上是,我被敲了一下,是我的收集癖带来的。
今天在flickr收信的时候,看到Stabilo Boss(也就是国外Web 2.0 Logo的作者)发的一封信,因为我在flickr上传了2张他做的图,信件内容节选如下:
Hello.
Do you think it’s ok that you post my graphics on your flickr-page without any note?
确实是我的失误,最近一段时间flickr的bookmarklet(可以为收藏的图片默认增加来源链接),好像坏掉了,所以碰到想收藏的图片就只好下载再传到flickr,也就没在意版权信息这部分,没想到今天就被敲了一下。
在这里也检讨一下,同时希望大家可以帮助我,如果谁发现有版权的图片我没有增加版权信息,给我发信或是留言什么的都可以,我会及时改正。
最后,我在想版权意识什么时候才在国内互联网产生作用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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